最近,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局副局长张有德先生发表了以我为主人公的严重失实的两篇文章。一篇于2006年8月21日刊发于《中国民航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另一篇于2006年9月16日刊发在《天津日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张有德先生发表这两篇文章前后没有与我进行任何联系。张文中几乎所有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下面我只挑选一小部分内容做一说明。
法院查明,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间,王克勤(已判刑)利用担任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第17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2、赵某承接中纺集团公司下属中纺粮油连王(大连)工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工程项目提供帮助。2016年6月,王某2、赵某筹资人民币150万元后,王某2提出为王克勤购买车辆,王克勤让王某2直接与其妻子被告人张绍霞联系。后张绍霞明知王某2对王克勤有请托事项,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号提供给王某2。2016年6月17日,王某2向张绍霞银行账户内汇款人民币150万元。
《生意失败债台高筑,男子竟还打赏主播50多万元》此时,这栋破旧的土屋内,夏明国等数十位亲友正准备吃饭。一个小时前,他们才将刘丽的骨灰安葬好。见有陌生人找女儿,夏明国出门相迎。他很快发现,眼前的两名年轻小伙子是放贷公司派来的催收人员。




